正文 第004章 入股

作品:《来自未来的邮件

    ……

    《兽血沸腾》这本书有点黄,就算一时能带来不菲收入,将来肯定会被和谐的。

    你用天下霸唱更新这本小说,会给这个笔名抹黑的。

    我还是另外给你找一本网络订阅高,实体书销量高,还有能卖游戏改编权的小说。

    ……

    麻烦你好好找找。

    ……

    过了不到十分钟,蓝斌看到未来自己的回复:

    天蚕土豆《大主宰》。

    ……

    “好像他说过《斗破苍穹》也是天蚕土豆的作品。”

    蓝斌嘀咕了一声,发邮件询问:“十六年后,天蚕土豆是顶级网络小说大神?”

    ……

    好几年,网络作家收入排行版上,天蚕土豆位列前三。

    最牛的人当属唐家三少,他常年占据榜首位置。

    ……

    唐家三少这么牛啊。他更新速度很快?

    ……

    很快,十多年时间平均每天更新上万字,无人能及。

    ……

    唐家三少一年能赚多少?

    ……

    十几年后,年收入破亿。

    ……

    哇,这也太牛了吧!

    ……

    是啊,神人级别的。

    要是能够杜绝盗版的话,国内付费订阅更普及一些,他一年收入能翻好几番,年收入破一亿美元,也不是没有可能。

    ……

    就算一天一万多字,一年四百万字,年收入一亿两千万的话,每千字三万块钱,一字值三十块钱。

    太牛了!

    ……

    网络订阅分成,实体书的版税,游戏改编权,影视剧改编权,还有漫画改编权,等等各种版权,四面开花。

    对于唐家三少而言,赚钱不要太容易了。

    嘿嘿,我强烈建议你入股起点。

    将来,以起点为主体的阅文集团在香港上市,市值好几百亿港元呢。

    ……

    我还等着下个月凑够钱了,买域名呢,哪有钱入股起点啊。

    ……

    之前,蓝斌已经联系上了facebook这个域名的拥有者,对方开价1万美元,一口价,谢绝还价。

    此时,一美元能兑换八块两毛多人民币。

    蓝斌暂时还拿不出购买facebook这个域名的钱。

    ……

    等会儿,我把《大主宰》的稿子给你,更新之前,你就向信昌出版社的编辑投稿,不出意外的话,每千字一百块钱的稿费,还是能够拿到的。

    同时,你把稿子发给起点网的站长,让他帮忙看看,问问拿《大主宰》和《斗破苍穹》两部小说的电子版权能换起点网站多少股份?

    ……

    你觉得换多少股份划算?

    ……

    最好不要低于百分之十。

    ……

    百分之十,不是很多啊。

    ……

    不少了。如果被盛大收购的话,有你的存在,起点的估值会更高,少说2000万元人民币,不到一年时间,两本小说的电子版权卖了200万,很划算了。

    稍等一下,我整理稿子。

    ……

    半个多小时后,蓝斌通过qq和林站长聊天,把十余万字的《大主宰》稿子发给对方。

    过了一个多小时,林站长回复道:“稿子我看过了,写的很好,肯定能大火。可以签约。”

    “林站长,我很看好起点的发展前途,我有没有机会入股起点?”

    “你想投资起点?”

    “对。我想拿《大主宰》和《斗破苍穹》这两本小说的电子出版版权交换起点的股份。”

    “这两本小说准备写多少字?”

    “每本五百万字上下,加起来不会低于一千万字。”

    “存稿有多少了?”

    蓝斌想了片刻,回复道:“前者近一百万字,后者三百万多万字了。”

    “这么多啊,你写了多久了?”

    “很长时间了。”

    “你确定这两本小说的字数加起来能超过一千万字?”

    “可以。我保证不灌水。”

    “以你的水平,从长远来看,这两本小说将来的平均vip订阅收入不会低于40元/千字,1000万字,就是一万千字,四十万,而这钱,不是马上就能到账的,不能以四十万计算。你觉得换多少股份合适?”

    “我相信不久的将来,其他小说网站也会推出vip制度,如果我成为起点的股东,坚定和起点站在一块,对起点网站的发展肯定是有利的,如果公布这个消息,短期内给起点网站带来的好处可不止四十万。”

    “《大主宰》的繁体字实体书版权卖出去了没有?”

    “还没有。只要我能够入股起点网,就不会影响在起点的更新速度,每个月最高可以更新三十万字,如果你和其他股东觉得更新少一点更有好处,我也不介意少更新一点。”

    “起点不是我一个人的,我需要找其他股东商量一下。”

    “好的。静候佳音。”

    翌日,蓝斌把《大主宰》第1001章至1010章十个章节的内容,以及《大主宰》第301章只310章十个章节的内容一起发给了林站长。

    林站长又把这些章节转发给起点的其他股东。

    “站长,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还可以签订一份协议,2004年7月1日之前,我向起点注入30万,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起点股份,如果我拿不出这笔钱,我拿两本小说电子版权交换得到的股份,退还给你们。”

    “你希望成为最大股东?”

    “如果可以成为最大股东的话,最好不过。反正,我不希望成为持股比例最小的股东。”

    林站长等五个人看过这些稿子后,经过一番商量,同意蓝斌入股。

    蓝斌《斗破苍穹》和《大主宰》这两部小说的电子版权,以及未来半年内拿出30万元人民币注入起点的承诺,获得了起点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是蓝斌主动提出的。

    ,只是一个个人网站,还未注册成为一家公司。

    为了方便蓝斌入股,林站长和蓝斌等六人合资在林站长的老家阳江成立了起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林站长和蓝斌同是最大股东,每人持有百分之二十股份,其他四位股东共持有百分之六十的股份。

    蓝斌大方了一回,主动向起点其他股东提出,《斗破苍穹》十二月份的vip订阅稿费,他不要了,这钱归网站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