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章 进城

作品:《穿书后我在八零当团宠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以前连笑只知其意,今天却才知道,这诗句有多美。

    青年即便落魄乡野多年,却依旧一身气度不减,在那个读书贵如金子的八零年代,他的面貌是作者笔墨所无法形容的好看与矜贵。

    即便连笑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也依旧在对方面前感到了差距。

    “那个,你会用牛车吗?”连笑后知后觉才想起这事,看看对方的气质,再瞅瞅自己的花棉袄土肥圆,默默走到了车辕前,“还是你坐车吧。”

    说着,她刚要蹭上去,手里的绳索便被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接了过去。

    “我来,你坐着。”

    耳畔拂过清爽的气息,低沉磁性的嗓音在头顶响起,连笑只觉眼前落下一小片阴影,干燥的指尖碰到自己手背,一触即分。

    砰砰。

    “哦,嗯。”连笑同手同脚爬上车,捂着通红的小脸默默尖叫:妈妈呀,小哥哥他撩我!

    到底农村作业几年,赶牛畜牧手艺都掌握得七七八八,霍景云赶车技术意外地不错。

    乡间小路摇摇晃晃,两旁青草野花漫山遍野,头顶着八零年尚未被工业污染的蓝天,前面是背脊挺拔,秀色可餐的小哥哥。

    连笑晃着小脚丫,毛线帽两端垂下的辫子愉悦地一点一点。

    “我听说你们是从京城来的,那是咱们的首都。”

    路上,连笑有一搭没一搭找着话题。

    霍景云倒也不如一开始高冷警惕,一手拉绳看路,一边应道:“嗯,我跟爷爷他们当时抽中了这里,还算运气好。”

    “这倒是,我爸虽说没读过书,但一直很尊重读书人,也不瞎折腾人,我二哥还在考大学呢。”连笑这会儿没怎么寄希望在他身上,有些话也不顾忌。

    霍景云在前头似乎笑了笑,只是声音太小,她没听清。

    两个小时后,两人才颠进城,连笑也不往女孩子爱扎堆的经销社去,反而街头巷尾,专门找搬砖运货的苦力工聚集地钻,霍景云看着云龙混杂的地方,眉心便一直拧着,更是不敢离开连笑半步。

    终于打转一个多小时后,连笑才合上随身携带的小本子,小手一挥,“行了,我请你吃饭去。”

    正好到中午,连笑走进一家中档餐馆,一口气点了七八个硬菜,瞧得服务员眉开眼笑,赶紧下去安排,霍景云就算以前家境富裕,但也许久没见人这么挥霍,一时也是惊诧。

    “嘿嘿,放心,出门的时候爷奶,爸妈,大哥二哥都给我钱了,你看,小弟还塞了糖。”连笑便魔术似地从口袋里得意洋洋掏出两颗大白兔奶糖,往霍景云手里放了一颗,接着又蹬蹬蹬跑到隔壁商行买东西,一路神神秘秘揣回来,捂得密不透风。

    等两人吃完饭,连笑让服务员把没怎么动过的剩菜分成两份,一份带回家,另一份不由分说就塞给霍景云。

    霍景云看着手里沉甸甸的饭盒,又看着前头已经蹦蹦跳跳出门的女孩,眼中晦暗不明。

    午后时间还早,连笑揣着一大把银子自然是买买买,给家里人手一份都准备好,最后到了一家邮局门口才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跟一枚高额邮票。

    “嘻嘻,我猜你需要这个,快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