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4章 子龙一身是胆

作品:《汉末文枭

    经过短暂的失神之后!

    李杨再次开口下令道:“传我将令,命赵云率军前往西北角楼,清除曹军的残余势力!”

    负责传命之人闻言连忙拱手领命,继而快步离开。

    东西两门的守城压力并不大,因为曹仁在得知李杨亲自坐镇北门以后,他将攻城主力全部铺在了北门,包括那一万名重装步兵也全都布置在了北门。

    正感到无所事事的赵云在接到李杨的命令之后,连忙率领一千名守城士兵,向西北角楼狂奔而去。

    别人对这种事避之不及,唯恐发生意外,战争这种事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可赵云却与其他人不一样,他就愿意往敌人多的地方凑。

    一身是胆!绝非虚传!

    西北角楼处的曹军刚刚调转矛头,排好阵型准备向北门推进之际,他们的后阵却出现了一阵的骚乱。

    惨叫之声不绝于耳,曹军众将闻声连忙再次转头,曹军将领纷纷发号施令道:“敌袭!敌袭!后队变前队,准备迎敌!”

    此番曹军却是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因为他们是被赵云带人从身后偷袭的。

    一千名手持辽东弩的守城将士,在曹军近乎毫无防备的情况之下,接连射出了三轮弩矢。

    三轮弩矢给曹军造成了巨大的伤亡,近两百名曹兵被射死射伤。

    而最最关键的是,守城士兵尚有许多的腾挪空间,他们可以一边后退,一边用强弩射杀曹军的有生力量,直到他们弩矢用尽,亦或是他们也被逼到角落处为止。

    曹军士兵十分的郁闷,他们现在正处在一个十分尴尬的位置,退也不是,进也不是。

    正当曹军左右为难之际,一个人站了出来,那人为他们提供了第三项选择。

    那人就是赵云!

    子龙当真一身是胆,他命守城士兵用强弩为自己掠阵,而他自己则是提着龙胆亮银枪,径直的冲向了眼前的曹军士兵。

    赵云可一点都不傻,人家这叫艺高人胆大!

    他早已将周围地形看得一清二楚。

    邺城城墙厚达两丈有余,城墙上能够并排跑四到五匹马,而这个宽度对于赵云这样的猛将来说刚刚好。

    他自信,自己绝对能在城墙上与敌军玩一出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戏码。

    再说对面曹军,他们都是重装步兵,重装步兵攻城之时身上并不会佩戴弓弩,没有弓弩自然也就不会有放冷箭等情况发生,所以他们只能选择与赵云正面硬刚。

    而这正是赵云的底气所在,他是一个不怕与敌人正面硬刚的主儿。

    赵云更不怕自己会腹背受敌,身后可是有着一千名手持强弩的守城士兵在帮自己掠阵呢。

    曹军绝不会缺心眼到用自己的后背对着强弩,因为那是在找死。

    都说张飞莽,但若真的论起莽来,赵云怕是并不会输给他。

    赵云倒提着龙胆亮银枪,缓缓地向曹军走了过去。

    而曹军还真就没怎么怕他,人家也是千挑万选出来的精锐,他们也有着属于自己的骄傲。

    双方很快便战在了一起,现在的情况是一VS一千余人,守城一方只有赵云一人,而攻城一方却拥有一千余名身穿重装盔甲的精锐步兵。

    双方甫一交手,赵云便给曹军来了一个下马威,赵云使出的招式大多以抽,砸为主,挑,刺为辅,使出的俱是霸道至极的招式。

    赵云每每出手,俱是冲着曹军的头上砸,往人家的脸上抽,往人家的脖颈处挑,搞得曹军好不狼狈。

    最关键的是,他们还拿他无可奈何。

    曾经有人总结出一套对付猛将的方式方法,就是一个字“耗”,将他们的体力耗光,在他们力有不逮之时,再群起而攻之,届时定能将其一举击杀。

    再有就是放冷箭,但此等方法成功率并不高,对那些绝世猛将来说,这种方法的作用并不明显,当然了,也有个别成功的案例存在,只是比较少而已。

    若是放冷箭的一不小心射中的是敌将的眼睛,然后那名敌将再亲手将其拔出,大吼一句:“父精母血,不可弃也!”

    若是这样的话,那放冷箭的人最好是赶快逃跑,因为被射中之人下一刻怕就要吃眼珠子了,然后再下一刻估计便要纵马挺枪,前来报一箭之仇了。

    赵云的战斗特点以杀法凶猛,持久力强而著称,龙胆亮银枪较轻,他的体力消耗的自然也就慢一些。

    曹军众将见这么多人堆在这里也不是个事儿,于是有人站出来,提议分兵。

    众人经过短暂的商议之后,决定采纳那人的意见,分出一部分士兵向北门门楼处发起冲击。

    众人在心里不约而同的想着:“若是能够一举擒获李杨这条大鱼,后半辈子也不愁了!”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正当他们准备分兵后退之时,那一千名正在为赵云掠阵的守城士兵却是动了。

    守城士兵将强弩对准了正在脱离人群的曹兵,给他们来了一波无差别射击。

    也活该他们倒霉,若他们不脱离人群的话,守城士兵或许还会担心会误伤到赵云,而投鼠忌器,可当他们脱离出大部队之时,他们却变成了活靶子。

    双方间距不到一百步,这个距离对于射程高达三四百步的辽东弩来说,简直不要太近。

    俗话说的好,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正当曹军进退维谷之际,李杨十分贴心的为他们送上了一份大礼:一张地狱N日游的单程票。

    李杨在得知了赵云在西北角楼处的“英雄事迹”之后,他叹口气,十分无奈的嘀咕了一句:“真是一个死脑筋啊!”

    无奈归无奈,但事儿还得办,活儿还得干,于是李杨命人率领一千名手持强弩的守城士兵,前去西北角楼处支援赵云。

    被赵云杀得人仰马翻的曹军重装步兵,在遭受到了守城将士的双面夹击之后,终于崩溃了。

    强弩射得他们顾头不顾腚,他们想追追不上,盔甲太重,跑不起来。

    想躲却又没处躲,城墙上空间太小,根本无处可躲。

    他们甚至还尝试了一下龟壳战术,操作方法很简单,就是用盾牌将自己的周身完全罩住。

    结果,他们更悲剧了,虽然龟壳战术防得了弩矢刀枪,但它却不能防火。

    当守城士兵将装满火油的酒坛点燃,并抛向他们时,他们的龟壳战术当即便被破了。

    在付出了五六百条鲜活的生命之后,剩余的数百名曹军重装步兵终于放弃了抵抗,他们选择了投降。

    他们是人,不是神,他们并没有经历过系统化的洗脑,

    他们在达到如此高的战损比之后才选择投降,这已经称得上是一支精锐部队了。

    在古代战争中。

    当一支普通军队的战损达到一成时,他们基本也就崩溃了,这个伤亡比例差不多是一支普通军队所能承受的极限。

    而相比于普通军队来说,精锐部队则能够做到,战损达到两成以上才会崩溃。

    若是有一支军队能够做到在战斗中,战损达到三成,却仍然没有崩溃的,那么这支军队绝对称得上是精锐中的精锐了。

    而这样的军队却是少之又少的。

    赵云面前这几百名曹军重装步兵,却是当得精锐强兵这几个字的。

    他们的战损早已超过了五成,他们之所以会选择投降,是因为他们实在找不出战胜对方的方法,以这支军队的军事素养来说,但凡有一丝战胜对方可能性,他们也一定会选择死战到底。

    他们的崩盘来源于内心之中产生的的绝望,当绝望达到顶点时,他们紧绷着的神经也就随之崩溃了,这种负面情绪,一个传染一个,最终导致他们放下了手中的武器,向守军投降。

    赵云伸手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道:“还算识时务!”

    赵云命曹军放下手中的兵器,卸去身上的重甲。

    曹军士兵在脱下身上所穿重甲之后,赵云又命人将他们好似捆蚂蚱似的给绑了个结结实实,他们双手被负于身后,双脚也被绑了起来,每个人之间的麻绳都是连着呢,数百名曹军士兵,现在是蹦不了你也跑不了我。

    赵云应李杨的要求,分出三百名手持强弩的守军士兵看押俘虏,其余人则是哪来回哪去。

    西北角楼处的战事结束以后,赵云从旁人口中得知了张绣战死的消息,他喟然长叹一声,道:“青山处处埋忠骨,何须马革裹尸还!师兄死得其所,我为他感到骄傲与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