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七十一章 未达成的共识

作品:《余下的,只有噪音

    “菜鸟,给我去买个水!”

    比尔·兰比尔平日里最大的乐趣就是使唤桑普森。

    去年他就是这么过来的。

    除了伯德,大部分的菜鸟,都要被捉弄。

    伯德的骄傲让他不允许自己被当成下人一样指使,所以他表态说自己不指望队友帮他做什么,队友也休想命令他去干什么事。

    其他人没他这臭脾气,桑普森更是只有21岁的年轻人,好使唤。

    因为兰比尔仗着自己是二年级就对他随意指使,桑普森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将军”。

    “将军,有什么吩咐?”桑普森问。

    “去,给我买点啤酒,还要一整只烧鸡,记住,让他们切成块。”兰比尔“大方”地掏出他的食物抵用券,“剩下的都是你小子的跑腿费!”

    凯尔特人的球员的每天的餐补大概是80美元。

    因此桑普森这一趟大概还能剩下大半的钱,但那只是餐补,不能换成现金...

    “你是不是不知道拉尔夫的年薪是你的10倍?”路易用怪异的眼神盯着兰比尔看。

    “这就是我这个当大哥的可以教给他的最后一课。”兰比尔满嘴歪理,“当你可以在队里合法地拥有‘奴隶’的时候,你就应该尽情地使唤他,哪怕他的球队地位远在你之上。”

    有这条恶狗在,所有来凯尔特人的菜鸟估计都落不到好。

    希腊学院的篮球场有八个篮筐,正常训练的话,虽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同时使用篮筐练习投篮,但如果适当地举办半场对抗或者全场对抗,剩下的篮筐便绰绰有余了。

    阿奇博尔德喜欢围着球场四周跑步。

    马克斯韦尔是路易口中的“第三条狗”。

    兰比尔是恶狗,M.L·卡尔是癞皮狗,而马克斯韦尔是懒狗。

    更绝的是,“懒狗”这个雅号是比尔·菲奇的现场发挥,他一喊,路易跟着叫,就传开了。

    用不了多久,马克斯韦尔的队友便不知道“玉米面包”是谁,只知道队里有三条狗,其中一条狗是因为在场上太懒所以被叫懒狗。

    叫马克斯韦尔懒狗真是一点错都没有,虽然他的进攻才华很出色,但他并不努力,找到机会就想偷懒,渴望特权。

    而且他喜欢制造对立。

    菲奇虽然欣赏他的才华,但也不喜欢他散漫的态度。

    当菲奇批评他的时候,他会反问:“如果我是一个白人,你还会这么严苛吗?”

    他看起来是在把话题向种族和肤色上引导,实际上直指拉里·伯德。

    伯德是菲奇唯一一个没骂过的球员,他也的确是没什么可骂的,训练场上,球场上,都是最有职业素养的那个。马克斯韦尔渴望得到伯德所拥有的特权,他认为如果他像伯德一样是白人,他就能得到他想要的特权。

    当他拿肤色说事的时候,兰比尔就会发挥作用。

    每当马克斯韦尔拿肤色抱怨,兰比尔就会阴阳怪气地说:“搞了半天我是黑人啊,难怪教练那么不喜欢我,看来我回去得和我老爹说道说道了,我没他那么聪明的头脑不是因为家门不幸,而是他后门失火。”

    每一次,马克斯韦尔都只能闭嘴。

    因为兰比尔属实是被菲奇喷得最惨的球员。

    但路易却不会就此罢休,他会添油加醋地问:“皮特·马拉维奇和戴夫·考恩斯也是黑人咯?”

    这两位比兰比尔更惨。

    兰比尔是一条下贱的恶狗,他能忍受菲奇,那两位都是成名于70年代的巨星,本来是有机会成为球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却生生被菲奇折磨到退役。

    菲奇无需为自己辩解,兰比尔用自己为例子,路易拿马拉维奇和考恩斯做例子,轻易地瓦解了他想把纯粹的个人问题变成肤色问题和种族问题的指控。

    这件事的另一个好处是,菲奇终于看见了兰比尔身上的闪光点。

    必须承认,贱人总有贱用啊。

    约翰·朗专注于底角的三分投篮。

    路易不太肯定,只是有个大概的感觉。

    朗可能是全联盟最精准的底角射手。

    在他这一点上,路易一直都很过意不去。

    他的特点虽然是投篮,却不是最普通的定点接球投手,而是面具侠汉密尔顿那样的跑位接球投手,左右两翼的中距离颇具威胁,逼到一定时候还能运球突破。

    但在菲奇的体系下,没有他跑位的空间,他只能将他的跑位技能放到一边,长时间待在中远距离等队友送来子弹。

    他打得很拧巴,也未曾发挥出自己的全力,在波士顿过得也不开心。

    他是全队为战术牺牲最多的球员。

    同时,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球员。

    所有的内线,包括以伯德主导的传切体系,都应该感谢他时时刻刻在中远程拉扯对手的防线。

    没有他,凯尔特人的进攻体系不会那么顺畅。

    只要菲奇继续坚持他的高位挡拆进攻体系,路易就无法改变朗的处境。虽然菲奇允许他打造进攻战术,但那是建立在进攻体系围绕在他原有的战术体系的基础上。

    菲奇是大战略的设计者,路易只是具体战术的实施者。

    这是一个点将之帅和点兵之将的区别。

    因为这一点,他不能在逆反菲奇战术体系的情况下,给朗设计适合他的跑位接球投篮战术,因为他不具备在外线大量跑动后接球投篮的稳定性,他的投篮点是中程跳投,主要在罚球线的左右侧,而那些位置,刚好是传切战术的核心地带,空间被堵死了,没有跑位的余地。

    朗个人的牺牲换来了如今的局面。

    路易虽然对他有些过意不去,但对于全队,他是问心无愧的。

    约翰·朗的例子让他明白,没有十全十美的进攻体系,也不存在让所有人都开心的进攻体系。

    所有完美的体系都有牺牲者。

    如果想要取得成功,那那个负责牺牲的人,必须要有一颗为团队考虑的心。

    否则,这样的人只会变成定时炸弹。

    球馆的中心地带,伯德、卡尔、里克·罗比、亨德森、兰迪·史密斯和克里斯·福特正在打半场3V3。

    伯德、亨德森和史密斯一队。

    路易愿将这一队称为“沉默之队”。

    在伯德逐渐对比赛失去热情,觉得“我必须哔哔点什么来给自己一点游戏的乐趣”之前,他是个严肃的球员,即便开口也是和队友沟通,而不是跟对手说什么“我要先这样再那样最后愉快地射你一脸翔”。

    这场对决,伯德打内线,和他对抗的,是与他同级的三号秀。

    每当看见穿着凯尔特人球衣的罗比,路易就感觉步行者是一支脑瘫的球队。

    即使他们不是脑瘫,管理层也肯定是脑瘫。

    他们因为不愿意等伯德一年而选择了罗比。

    如果是为了争取短期内战力的增强,当然可以理解,毕竟谁也不知道伯德这么出色。但他们选了罗比之后只给这个三号秀几个月的时间证明自己。

    发现罗比可能成不了才,就把他送给了凯尔特人。

    这场对决,伯德打内线和罗比对位,丝毫不落下风。

    他的表现正对应了路易的想法。

    在NBA,伯德具备防守端打四号位的能力。

    或者应该说,攻三防四,才是最适合伯德的定位。

    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和麦克海尔这么一位吞占空间和球权的四号位完美兼容。因为麦克海尔是罕见的能够防三攻四的大前锋。

    防四攻三的伯德、防三攻四的麦克海尔,场均20+10的帕里什,这就是那支经典的凯尔特人的前场配置,号称史上最强。

    如今的凯尔特人的前场配置呢?

    兰比尔、伯德、马克斯韦尔,未来桑普森肯定能顶掉兰比尔或者马克斯韦尔的首发,那就很有意思了。

    因为桑普森的运动能力和活动范围,以及能够拉出来投篮的射程,比麦克海尔拥有更宽广的想象空间。

    伯德所在的一方,完虐了对手。

    罗比身为内线,竟然不是伯德的对手。

    从卡位到低位进攻,让人看到的是一场完败。

    单从平日里的训练就能看出伯德的位置安排可以更加灵活,但菲奇是打死都不愿意让伯德去四号位上尝试。

    他把伯德锁死在三号位,于是小鸟遇上J博士这种天上打球的前锋就会很难受,因为防不了他的面筐进攻。

    暂时也只能是如此了,官大一级压死人。

    “不打了不打了!”卡尔踢飞了脚下的球。“里克,你他妈打个内线软得跟女人的乃子一样,这还打你吗个**!”

    罗比羞愧难当。

    “你要是投进几个球,罗比也没有那么大的压力。”伯德嘲讽道。

    卡尔尖锐地喊道:“好啊,你们这几个白人大个子合伙了吧!该死的,以后你们白人一队好了!”

    “打不过就是打不过,别老是拿肤色说事!”

    路易喊道。

    “我提议,我们最好达成一个共识。”

    “什么共识?”

    “所有人都承诺,不首先使用肤色和种族作为垃圾话。”

    “中国人!你不知道我们美国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吗?”马克斯韦尔骄傲地说道,“肤色不能说种族不能说,你以为你在中国啊!”

    来自39年之后的路易,听见这等三观尽碎的言论,已经无力吐槽。

    “说的太对了,在中国,像你们这种明明是能力不足却老是喜欢扯到肤色和种族的都会被当成SB。”

    而这家伙竟然没听出路易的嘲讽之意,竟然一脸得意地看向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