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 值得吗

作品:《冠盖如顾

    顾绮瞳孔猛地一缩,刚刚放松下的神经再次绷紧,顾不得和鸯儿扯皮,向着喊声的方向冲去。

    鸯儿眼睁睁地看着快成了一道闪电的女义士,带起的一阵风将她额前的投放都吹动,偏偏她起起落落,踩在枯枝败叶上的时候,半点儿声音都没有。

    后知后觉的那声“你……“刚出口,顾绮就已经消失在她的视野里了。

    这是什么古怪的身法?!

    是那个六凉县的小乞丐吗?她还真的带着他走了?

    有什么意思呢?天大地大,芸芸众生,这位姓顾名绮的义士自己都活得失忆了,为什么还要专爱管街边路人甲的闲事呢?

    算了,不管她了。

    鸯儿本欲往林子里去,动时脚下却一犹豫,忽得又听见一声唿哨,自顾绮跑开的方向传来。

    她一顿足,立刻向着声音的方向去了。

    她有个直觉,为什么那二人没有藏好。

    罢了罢了,这世上的傻子,总爱凑在一起出现。

    ……

    初一本来是遵循着顾绮的话,沿着官道的另一侧,拼命往回跑的。

    但他又怕又紧张,越想快跑越觉得脚下和灌了铅一样,没跑出多远,就摔倒在地,磕得下巴上都是血。

    他瘪着嘴不肯哭,挣扎着要起身的时候,忽然就从旁边的树林里,窜出来两个提刀的黑衣人。

    “妈的,哪儿来的野兔子!”

    黑衣人找不到张霁和林昭的下落,又被突然冒出来的鸯儿打乱了部署,折了许多人,所以颇为焦躁,此时这二人循着声音找过来的,等看清初一只是个半大孩子的时候,眼色顿时闪过寒光。7k7k001.com

    其中那人骂了一句之后,已经看见了不远处顾绮丢下的马车,立刻对旁边的人道:“杀了。”

    反正拐过前面就是乱葬岗,一抛一扔,账都记在赵县令身上就是了。

    说罢,人提刀向马车那边飞奔而去。

    他身后的黑衣人一言不发,抬手照着初一的脑袋就看下去了。

    初一早都吓得不会动弹了,下意识地喊了一声:“大哥哥!”

    就在这时候,官道另一侧的丛林微动,举刀的杀手耳聪目明的,已经觉察不对,刚抬起头来的时候,就见有人冲了出来,在他刀落下的瞬间,拎着初一的领子,将他抱在怀中,就地一滚后停住。

    初一顿觉晕头转向,就听见一个声音在他耳边道:

    “你没事儿吧?”

    声音年轻且温柔,极大地安抚了初一心中的恐惧。

    两个黑衣人看清来的人是谁,当下心头狂喜。

    ……

    可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盛传当朝太子是个看行刑都能吓吐血的窝囊废,如今鸯儿已折,不知下落的林昭更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这天大的功劳,就是他们的了!

    想着,二人竟然甚至没有吹响唿哨,举刀来砍。

    虽然张公子是黑衣人心目中的“窝囊废”,但他并非不会武功,周围高师名将环绕,君子六艺,至少骑射本领他是过硬的,可江湖上打斗之类的武功于他而言又着实没用。

    他出生那天起就被赋予了无数的期望,没有一条是和一统江湖、成为武林至尊、开宗立派有关。

    所以纵然他不弱,但实战经验等于没有,以往在京中出入都是黑鸦军、羽林卫明里暗里地跟着,敢打他主意的连小毛贼都能第一时间被处理了,哪里会犯在他眼前?

    及今第一次在南疆翻了船,他才终于知道,没了这些护卫,甚至连孙老大那样的都能一棍子打晕他,更何况是面对两个杀人的杀手?

    所以被救之后他一直很听话,听顾绮的话,听鸯儿的话,让他跑就跑,让他躲就躲,反正打架他虽然不会,但会逃——这一招是黑鸦军主将陆程教他的。

    主将原话:“殿下金玉之躯,何必学打人,会跑就行了。“

    殿下深以为然。

    只是,他到底不能看着初一被砍杀在自己眼前。

    一如当初孙老大等人来的时候,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保护好自己就是保护好大昭的未来之类的教诲,早就被他抛在脑后了。

    不能丢下刚救过自己的人逃跑。

    张霁——当然,该叫他谢霁了,张是当今皇后的姓氏——很不雅观地将初一扛在了肩上,脚下一溜,第二次躲过了杀手的刀。。

    黑衣人靠着刀长的优势,堪堪只碰到了他的左肩滑下,却没伤到他,只是划破了他飘起的衣襟。

    第二个黑衣人已经杀到,只是他刚刚举刀,又有人自一旁撞了出来,拦腰将黑衣人抱住,道:“殿下快走!”

    黑衣人一见是林昭,当下本想反手一刀结果了他,却因为记起主家对林昭“留他活着”的话,便用刀柄猛地砸在了林昭的后脊。

    林昭闷哼一声倒下,滑下的手转而死死抱住那人的腿。

    谢霁当下出了一身白毛汗,气道:“谁让你出来的!”

    方才没能得手的杀手再次欺近。

    不过这次,谢霁没给他第二刀的机会,而是袖中匕首出鞘,大胆擦着刀身往前,将匕首扎进了黑衣人的喉咙里。

    这招是鸯儿教给他防身的,六凉县的时候他练三天,是万不得已最后保命的手段。

    很幸运,第一次用就成功了。

    初一趴在肩上,将头埋在谢霁的怀中,感到有东西溅在脖颈上也不敢回头,喉咙里发出古怪的咕咕声,抖得和筛子一样。

    十四岁的初一虽然瘦弱,但个子不算很矮,十九岁的谢霁扛着他,还要应敌,实在是有些吃力。

    不过他还是按着他的头,轻声道:“别怕,不会有事的。”

    被**的林昭限制了动作的黑衣人更加暴怒,猛一个旋身,挣脱之后一脚踩在了林昭的胳膊上。

    就听见咔嚓一声,探花郎的右手已被踩碎。

    谢霁急得眼眶发红,想要从黑衣人的尸体里拔出匕首,可因为刚才用力太猛了,以至于一时拔不出来。

    “信君!”他只能无力地喊了一声。

    黑衣人这番转身时才发现,林昭的肩上本就有伤,而那血的颜色,竟然冒着诡异的绿光。

    活不了了。

    黑衣人目光一闪,问道:“林大人探花出身,功名利禄唾手可得,如此这般死了,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