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没出息的人

作品:《重生元末做皇帝

    此时那个女孩也走上前来,朝蒋淳斌等人欠身致意道,“多谢几位壮士相救之恩。m4xs.com”

    嗯,声音很甜美,是自己喜欢的类型,好像一开始喊救命的就是她吧。蒋淳斌循着她的手臂看去,便见凝光皓腕上一个翠绿的手镯,与她白皙的肤色正相适宜,手上仍攥着一块粉红色的手帕,搭配上她今日穿得墨绿色的夹袄褶裙…

    此时蒋淳斌看着眼前的女孩,已经开始想入非非了:她应该比自己小一些,看起来只有十四五岁的样子,不过美女是不分年龄的,现在的她足以满足大多数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幻想,当然,剩下的一小部分男人肯定都是gay。

    柳叶眉,大眼睛,挺翘的鼻子,小巧却丰润的嘴巴,皮肤也是嫩白细腻,真是我见犹怜,虽然个子矮了些,可以后还会长的嘛!

    蒋淳斌越想越开心,甚至不由自主地咧嘴笑了起来,正在这时,花云在身后拉了拉他的衣角道,“你小子注意一点…”

    “哦…”,蒋淳斌此时也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话说真是太久没见女人了,竟然给憋成这样,不过说实话,就算在通讯发达的现代,她也算是一个非常标准的美女了。

    幸亏刚才没流口水,要不然还不被人给笑死。不过她刚才是不是注意到了自己的痴汉神情?这可不好,容易被误会成流氓,自己还算一个挺正经的人,如果给对方留下非常不好的第一印象,会给将来的追求造成很大的麻烦啊!

    蒋淳斌边想边不自觉地再次看了那个女孩一眼,结果人家不但没有丝毫嫌弃的表情,反而一直冲自己甜甜笑着,完了完了,自己是彻底沦陷了,蒋淳斌感觉自己的心被小狗给舔了一下…

    “这是刘若晴刘小姐…”,白不信见众人一阵沉默,情状有些尴尬,忙走上前来介绍,“是刘福通刘大帅的侄女。”

    “哦,原来她就是刘福通的侄女,还真是一只标准的白富美啊!”,蒋淳斌在心中暗暗感叹道,同时低头看了看自己破破烂烂的衣服,嗯…瞬间感觉不好意思追了呢…

    “花云、胡大海、徐达见过刘小姐,杜小姐…”,几人恭恭敬敬行了个礼,蒋淳斌也回过神来,连忙跟着补了个礼,“蒋淳斌见过两位小姐。”

    “今日多亏了几位壮士相助,你们既是前来投军,我定会向叔父代为引荐。”,这个刘若晴倒是端庄舒雅,话说得也得体,不像那个杜巧敏,只会咋咋呼呼的,让蒋淳斌越看越喜欢,唉,还是得勇敢追求啊…

    “多谢刘小姐!”,花云得了门路,心中自是高兴,接着又和白不信、李喜喜寒暄了几句,便由他们引着再次前往元帅府了。

    那边刘福通听说了城内的骚乱,也连忙赶出来探看,待在府门口遇见了白不信、刘若晴等人,听说了大致情况,这一颗心才算放了下来。

    而且有刘若晴、杜巧敏从旁说项,李喜喜和白不信也不好抢功,这样便把蒋淳斌等人的作用给显了出来。

    刘福通一面感叹李思齐心思毒辣,一面也对蒋淳斌等人大加赞扬,接着又获知他们曾是徐州芝麻李的部将,便询问了些当时的情况。

    花云是个实在人,自然是有什么说什么,而刘福通经历了那么多大风大浪,自然是眼光独到,看得出蒋淳斌等人都是能力出众之辈,于是便起了重用的心思。

    而令蒋淳斌感到惊诧与奇葩的一点是,刘福通这支义军的领导组成,完全区别于其他农民起义军,也不同于中国历史上大多数农民起义军的领导出身。

    譬如刘福通,他出生于一个巨富之家,自幼生活优渥,长大后还做过元朝的官吏,担任朱皋镇巡检,后来因为元朝钦差贾鲁向其索要家珍兽白鹿未得逞,便公报私仇,利用修河名义毁其家宅,这才举兵反元。

    而另一位领导人杜遵道也曾是元朝的国子监生,后来任枢密椽吏,因不满政治**弃官还乡,与刘福通等人一同举义。

    还有一位叫盛文郁的领导人,更是了不得,年纪轻轻就以文学登进士科,要知道在元朝民族歧视的政策下,汉人通过科举考试可是难上加难,因此那个什么“韩山童为宋徽宗八世孙,当主中国”的谎言和口号也是他想出来的。

    就这三位,怎么看也不像被元朝的**统治逼得无路可走了,结果就率先举起了反元的大旗,实在是出乎人的意料。当然,有文化的确实不一样,这也就使得他们比一般的农民起义军走得更为长远一些。

    不过刘福通以白莲教起事,手下缺乏能征善战的大将,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他听闻蒋淳斌、花云等人身手不错,又听闻他们在徐州有过独立带兵的经验后,立刻喜上眉梢,连忙吩咐手下为他们在亳州城内置间宅子,对其加以笼络。

    花云对此自然是异常高兴,他也期望能快点在亳州城立住脚跟,而蒋淳斌之所以兴奋,是因为他可以有机会去刘福通的府邸,如果运气好的话,没准还能见到刘若晴…虽然这时候蒋淳斌都会在心里鄙视自己这个没出息的…

    结果过了没几天,刘福通便宣布了一个令蒋淳斌更为振奋的任命:他要让蒋淳斌做自己的亲兵侍卫。

    花云一开始对这个任命有些费解,也有些不满,因为他一直以为刘福通是要重用他们,把他们往先锋将领的方向去培养的。谁知现在却让蒋淳斌去给他当保镖,这不是大材小用嘛!

    可胡大海对此事却看得通透,虽然他没读过什么书,但人情世故见得多了,便向花云指出这恰恰是刘福通想要重用蒋淳斌的表现。

    因为这亳州城内,并非刘福通一人说了算。当初起义时,他们是尊韩山童为主的,只可惜这人命不好,在一开始就死掉了,而他的儿子韩林儿也与众人失散了。

    这种情况下,义军便缺乏一个明确的主帅,而刘福通、杜遵道和盛文郁三人便颇为默契地保持了一种势力的平衡:在未寻到韩林儿之前,什么事都是三个人商量着一起来。

    但他们心中都明白,韩林儿是生是死都犹未可知,万一一直找不到呢?所以三人虽然表面和和气气,但暗中都在一直发展着自己的势力,这就是他们出身富足的文化人的手段了。

    刘福通确实想要拉拢花云几人,但杜遵道和盛文郁未必没有这个心思,因此最好的办法便是让蒋淳斌给自己当亲兵侍卫。

    一来蒋淳斌岁数少,不像花云和胡大海,否则让他俩给刘福通当保镖,可真就是寒碜人了。二来刘福通看得出蒋淳斌虽然什么事情都听花云的,但只要自己拿住了蒋淳斌,花云等人肯定会归入自己麾下,因此这乃是一箭双雕之计。

    胡大海这么一解释,花云自然就明白了,他本就觉得刘福通为人豪爽,想要效力于他的麾下,因此根本不用纠结。

    于是心满意足的花云便打算劝诫叮嘱蒋淳斌两句,告诉他放平心态,结果扭头一看蒋淳斌,目光呆滞,笑得跟朵花似的,估计一直在那盘算着怎么利用机会去接近刘若晴泡妞呢…

    “这小子…”,花云暗中翻个白眼,“真他娘的没出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