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13章这样不好,别闹 【2】

作品:《农门恶女

    身为齐晟的暗卫,当然是时刻都会留意着自家主子的动静。

    这一幕,很难被忽略掉。

    叶清一下子骑在了自家主子的脖子上来了。

    “快起来啊,你不会站不起来了吧。”她故意揶揄。

    看他穿得这么光华亮丽,自己这个妻子却如此普通,她虽然不在意,但这样的落差,令她忍不住想好好折腾他一下。

    关起门来的时候,她被他玩得够呛。

    光天化日下,瞧他又装得一本正经的,她牙槽都痒了。

    “这样不好看,别闹了。”齐晟没站起来,好言相劝。

    “我就闹,想我不要闹,除非你答应我一件事情。”关起门来的时候,她怎么好言相劝,他不也不肯听,她今天要好好灭灭他的威风。

    “你说吧……”他没有犹豫的答应了。

    “第一,不许再绑我的手。”

    “第二,做的时候,我在上,你躺着不许动。”

    想了想,暂时好像就这些了。

    “还有吗?”见她不说了,他问。

    “暂时就这样吧。”

    “好。”

    答应得倒是痛快,叶清忽然就有点不相信他了。

    每次都说让他温柔点,他都说下次会注意,结果一次没注意过。

    “乖,下来。”他伸手捏了一下她的肉肉的臀部,叶清这才算下来了,只是又往他背上一趴,在他耳边说:“第三,我不骑你脖子上了,你背着我走三步。”

    这个可以接受,他没有犹豫的站了起来,背着他往前走了几步,叶清嘴角扯了扯,张嘴,咬住他的耳朵。swisen.com

    “……”他愣了一下,脸上有些别扭:“丫头,别闹,让人看见不好。”

    “……”让人看见不好?没人看见的时候,他瞎搞她就好了?

    ~

    真心辣眼睛啊!看多了长鸡眼。

    齐元跟在后头,一手捂了自己的眼,不敢看不敢看了。

    真是没想到啊,有那么一天,齐晟竟是真的愿意让一个姑娘骑到他脖子上作威作福,虽然也没骑走,但这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情了。

    两个人在前面腻歪了一会,确切的说,是叶清非要拉着齐晟腻歪了一会,从他背上下来后,她一把抱住了他的腰,故意唉声叹气的看着他说:“尘尘,我真的觉得,看你越来越陌生了,越来越不像我的尘尘了。”

    齐晟反手搂了她的腰安抚她的情绪:“没事净胡思乱想。”

    “走,去吃饭了。”

    ~

    早饭就是菜粥,还有之前准备的包子,热过后直接可以吃了。

    野外,无地可坐,也就在地上摊了块布,放了个折叠的小桌子,钟熙齐元跟着齐晟叶清四个人席地而坐了。两位部下一旁蹲着喝点粥吃点包子。

    ~

    驾……

    这边还正吃着,不远处,传来了马蹄的声音,抬眼看去,只见有一队人马由远而近,朝这个方向来了,不一会,把叶清几个人给包围住了。

    其中一个坐在马上的人非常有气势的吆喝:“东西放下,饶你们一条狗命,还不快滚。”

    这是遇着打劫的了?叶清站了起来,大家也都跟着长了起来。

    有三十来个人呢,个个手持兵器,瞧起来凶神恶煞的,要是普通人,自然是早就吓得放下东西拨腿就逃了,毕竟命重要么。

    叶清一指他们说:“他们这些坐骑不错,能卖不少银子吧。”

    齐晟看她一眼,说:“是不错,一会你挑一匹最好的。”

    “好。”

    “……”听这两人对话,好像他们身下的坐骑已经到他们手中似的。

    居然不害怕,还想抢他们的坐骑?

    未首的少年眯眼打量几人,就觉得齐晟长得面熟,极为的面熟,但一时之间,又没认出他了。

    他还没认出齐晟来,就听齐晟声音染上几分的冷意:“猎鹰是吧?想不到,这么快又见面了。”言谈之间,他已抽了裴枫递来的兵器——长虹剑。

    说到长虹剑,在此略提一二,据说,这把长虹剑在十大兵器中,排名第二,剑身长形,剑头三角,锋利无比,无坚不摧,剑出鞘,即使是在白天,也能让人感受到它的光芒万丈,此剑正是以气势如虹而得名。

    猎鹰盯着眼前的少年,一身的锦衣华服,连头发都透露着他的矜贵,很难把他与庄上那个农家子联系在一起,好在他眼力够好,尽管是换了一身的装扮,在他唤出自己的代号时,还是认出他来了。

    立时,猎鹰翻身就从马上下来了,先前还不可一世,一身匪气,转瞬之间,便一脸的风情,挑着眉眼走过来,还未开口便先笑:“呵呵呵,原来是你呀,哎哟你看看你,这衣裳一换,我差点都没认出你来了,我介绍一下,猎鹰是我的代号,在下百里衍。”他非常有礼的抱了拳,这前后的转换毫无缝隙,一点都不尴尬啊!叶清看着他,嘴角动了动。

    “你看看,我和我我兄弟刚好路过此地,没想到在这儿就遇见你了,看来你我当真是有缘呐。”说话之间,他伸手欲拍齐晟的肩膀,他就比齐晟低一点,那副好似与久别的朋友突然重逢的喜悦让他演绎得入木三分,齐晟手中的剑挡了一下,并没让他近自己的身。

    百里衍既不介意也不觉得难看,依旧一脸风情的笑着说:“你这是要去哪儿?”

    齐晟面无波澜:“马留下来,你们的人,可以走了。”

    百里衍一愣,忙又笑着说:“哎别这么冷淡嘛,你不说我也知道,你们这是要去京城,俗话说得好,不打不相识,那天交过手后,我心里对阁下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本来是要拜访阁下的,但听庄上的人说你已经走了,我可是马不停蹄的追着你来了。”

    “兄弟,以后,要么我跟着你混,要么你跟着我混,怎么样?”

    “……”叶清盯着此人,这个人长得雌雄难辨,极为好看,尤其是一双眼睛好像一个含着情,说话之间带着那么一些风情,真难把他与土匪头子联系在一起,但那身上偶尔流露出来的匪劲,证明他的确是长期干这碗饭的。

    叶清不喜欢他那双漂亮的眼睛,尤其是他和自己男人说话的时候的样子,感觉像个处处撩骚的骚狐狸。

    “不必。”

    “啧啧啧。”百里衍有些无奈了,说:“怎么办呢,在下今个就是冲着你来了,你这样拒绝我,让我在兄弟面前很没面子的。”

    “我说你这人听不懂人话吗?”叶清有几分不爽了,开了腔,宣示自己的存在。

    麻蛋,在这群人中,自己存在感这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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